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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竞赛的通知

供稿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刘振强   2022-04-27   点击次数:

各系: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会议和文件精神,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改革创新,激发大学生的理论学习积极性,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关于举办湖南省第八届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22〕83号),决定开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第八届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竞赛由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德育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形势与政策系具体实施。

二、竞赛主题

1.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2.新时代大学生如何传承伟大建党精神;

3.当代大学生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信;

4.党的领导是新时代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保证;

5.第二个百年新征程与当代青年的使命担当;

6.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三、参赛人员

2022年上半年所有在修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面向2021级本科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面向2020级本科生,《形势与政策》面向2019级本科生、2020级专升本学生和2021级专升本学生。

四、赛程安排

校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

(一)初赛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参赛学生在教学班内自行组建5人研究性学习小组,在竞赛主题指定范围内自拟题目开展研究性学习,完成学习报告。学习报告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撰写(附件1),字数为3000-5000字。每个教学班推荐2组作品参加复赛(定额)。初赛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日。

(二)复赛由各系组织。德育系对57个教学班的114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对51个教学班的102组作品分别进行评审,确定复赛作品获奖等次(获奖名额分配为:德育系一等奖12组,二等奖34组,三等奖68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系一等奖11组,二等奖30组,三等奖61组)。形势与政策系按照进入复赛作品的10%、30%、60%比例确定获奖等次。复赛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

(三)决赛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复赛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参加决赛,采取成果展示的方式进行,评委会根据评分细则评选特等奖4组,作为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决赛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1、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38号),在省、校两级竞赛中所获奖项可按A类学科竞赛认定创新实践学分,其中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认定4、3、2.5学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认定2.5、2、1.5学分(不重复认定),认定细则和流程以校发文件为准。

2、依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42号),对指导大学生获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实施单位和教师给与8000元、4000元、2000元奖励。为指导学生获省级二等奖(含)以上的教师授予“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竞赛组委会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228办公室,各系指定1位青年教师负责竞赛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秘书工作。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4月27日